各单位工会:
2013年5月6日,区教育工会曾下发了《2013年闵行区教育系统教工暑期疗休养意见》(见《下表》)。基于近期部分学校电话咨询今年旅游事项,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,现对教育系统教师暑期疗休养工作作如下补充意见:
1、教师暑期疗休养必须在属于老师个人的疗休养费内列支,确保专款专用。严禁动用学校的公用经费进行支付或补贴。
2、各学校要针对当前形势,将教师疗休养工作纳入学校和谐校园及文明单位创建规划,着眼教师师德培育、专业发展的现实需要,将疗休养工作与教师思想激励、业务研讨、经验交流相结合,提高暑期疗休养的综合效益。
3、各校将以学校名义组织的教师暑期疗休养方案报教育工会。
4、教育工会将组织2013年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暑期考察活动。具体通知另发。
闵行区教育工会
2013年6月6日
2013闵行区教育系统教工暑期休养意见
各单位工会:
根据沪教工(2013)02号文件,今年教工暑期休养的组织形式、金额标准等有关规定与去年相同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,自行选定旅行社及确定旅游线路、组团形式、发团时间等相关事宜。
为了做好暑期教工休养工作,我们将市教育工会疗休养的线路及具体安排提供给各单位,以供大家选择和参考。可以挑选市教工休养联合体,也可以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。
注意事项
1、教师参加休养活动,要维护集体和教师形象,展示教师为人师表的风范。
2、患有心脏病、高血压以及体弱多病、行动不便的教工,不宜安排较长线路的休养。
3、教工家属随教工外出休养,要遵守外出纪律,服从安排,费用自理。
4、要做好休息休养工作的相关预案的制定,及时将重要信息上报至区教育工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