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闵行区中等学校(初中阶段)优秀少先队员、优秀队长、优秀中队、优秀小队评选条件少先队优秀集体
发布日期:2013-03-08    作者:   

1、组织好:少先队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、经常化,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,有健康的集体舆论和自觉的组织纪律,有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、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和互助合作的学习氛围。

2、工作好:中、小队有自主自动的自治能力,中队辅导员在与不在一个样,少先队干部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,民主辅导。

3、活动好:有经常性的快乐中小队活动,小队作用发挥好,快乐中队集体创建好,在大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,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励,为校、区、市赢得荣誉。

4、阵地好:建立健全中小队小家务和教育阵地,队员有自己为集体服务的岗位,并能感受队集体的美好,在集体中认识快乐、寻找快乐、发现快乐、创造快乐。

5、制度好: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与活动的制度,并能长期坚持按制度执行。

6、“快乐队建”的主要内容:有快乐的目标(民主制定的共同目标和自主设定的个人奋进目标,还可以民主制定中队公约等);有快乐的组建(民主选举产生队干部,建设好中队委员会及其职能部,同时民主组建小队);有快乐的活动(定期举行主题队会和十分钟队会,丰富课间课后娱乐活动和兴趣社团活动);有快乐的学习(快乐的课堂和课外学习,小队在学习中能够发挥作用);有快乐的服务(人人有服务的岗位,人人为他人、为家庭、为社会尽责任);有快乐的交往(建立亲密合作的人际关系,团结、尊重、关爱);有快乐的环境(创建洁、齐、美的环境);有快乐的辅导(民主、平等、开放的辅导;规范快乐辅导,提高师德修养)

7、红旗中队测评标准参照中等学校优秀班集体测评标准。

少先队优秀个人

一、优秀少先队员、共青团员:

1、热爱中国共产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,模范遵守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勇于探究,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为学校、区和市增光添采,为团、队旗增辉。

2、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和共青团的各项活动,乐于奉献和服务,在“实现宏伟蓝图,做好全面准备”、“小公民道德建设”、“中国少年雏鹰行动”等活动中表现出色。认真完成团、队组织交给的任务,为团队的组织建设出力献策。获得相应年级的雏鹰必修奖章和若干枚选修章。市级优秀少先队员、优秀共青团员还应获得相应年龄段市级雏鹰选修章两枚以上。

3、积极参与城市精神塑造,在文明礼貌、团结守纪、自主自动、勤奋学习、尊师守纪、友爱同学、乐于助人、热情服务、艰苦朴素、诚实勇敢等方面表现突出,在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
4、具有意志坚强、不怕挫折、谦虚谨慎、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。

5、优秀团员还应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团带队的核心作用。

6、市级优秀团、队员至少具有一年以上的队龄和团龄。

二、优秀少先队队长、共青团员干部:

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之外,还须具备下列条件:

1、热情主动为集体和伙伴服务,善于动脑,能创造性开展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,在带领少先队员、共青团员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。

2、有民主、团结的作风,以身作则,是非分明,做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表率。

3、具有自主自动的工作能力和与人合作共事的良好品德。

4、热心辅导儿童团、少先队工作,带领弟妹共同进步。

5、市级优秀少先队队长、共青团员干部至少具有一年以上任职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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